仪玉伟 闫 芳 靳玉宏 肖存利
(1.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医院精神科, 北京 100035; 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中心 精神疾病诊断与治疗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88; 3. 首都医科大学人脑保护高精尖创新中心, 北京 100069)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病程迁延不愈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行为和思维经常会被各种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症状所控制,且缺乏辨别力和自控力,随时可能出现暴力倾向,如口头威胁、打砸、伤人、自伤等危险行为。危险行为在司法精神病学、犯罪心理学和公共卫生角度中有着不同的界定,有研究[1]中危险行为与攻击行为、暴力行为是同义的;本研究中的危险行为包括对财物的损毁、对社会的侵害、对自我的伤害及对他人的侵害等。
国外研究[2]显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攻击风险是普通人群的3~5倍,国内研究[3]显示,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发生率为20%~40%,这些情况是社区管理中存在风险较高的不安定因素之一。目前为止,多数研究[4-11]表明,精神症状、既往攻击行为、药物滥用等与危险行为密切相关,而且既往危险因素史是未来发生危险行为强有力的预测行为之一[3-8]。另有研究[12]显示年龄、治疗依从性欠佳、反社会人格障碍、自杀意念和企图史与暴力危险事件发生相关。
减少或避免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的发生已成为社会备受关注的问题,因此本研究拟通过对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危险行为进行相关影响因素分析,为临床干预和预防危险行为的发生提供依据,拟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