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芸罗 刘芳
为保障企业自身活力,许多企业都希望能够在证券市场上募集资金,IPO则是企业上市的一种常见方式。2016年9月初,IPO扶贫政策的正式出台,为堰塞湖阶段的IPO审核注入了新的血液。根据该政策,企业迁址贫困县并且满足条件后,便能適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享受IPO扶贫政策的红利。一时间,大量企业迁往贫困县。不过证监会对迁址条件也做出补充,明确指出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不可分离。单就这一问题,企业的大量资产必须随同转移,涉及的成本费用可能过高,也存在较高的人才流失风险。同时,相比于迁出地,迁入地在资金、人才和重大方面并不占优势。由此看来,迁址涉及了很多隐性因素,花费高昂成本迁址以谋求快速上市可能并不划算。
一、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1.研究方法。IPO扶贫政策发布以来,宣布迁址的企业数量较多,但最后成功上市的企业却寥寥无几。而且截至2020年5月16日,全国仅剩52个贫困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下,可以供企业进行快速IPO的合适跳板越来越少,无法满足实证研究法的大样本获取。因此,文章以案例研究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玉禾田快速IPO的动因和经济后果进行分析,以此检验IPO扶贫政策的实施影响。
2.案例选择。本文选择玉禾田(300185.SZ)作为案例公司进行分析。与多数想要享受该政策红利的企业相似,在政策发布的六个月内,玉禾田便公告拟迁址贫困县。而玉和田作为首批43家迁址企业中成功在A股上市的第一家企业,具有研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