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美共通感与中国诗学内视美
——以刘禹锡《秋词二首》其一为例

2021-05-25 00:59:22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00024
名作欣赏 2021年15期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100024]

在《判断力批判》第一卷“美的分析论”中,康德首先对快适、美和善三种愉悦进行了比较,认为三者标志着表象对愉快和不愉快的情感的三种不同关系。其中,美只是使他喜欢的东西,而且只适用于人类。“在所有这三种愉悦方式中,唯有对美的鉴赏的愉悦才是一种无利害的和自由的愉悦;因为没有任何利害、既没有感官的利害也没有理性的利害来对赞许加以强迫。”对此,康德提出了“共同感受力”这个假设,这是鉴赏判断的前提。

一、审美共通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一件事物的判断往往基于经验,这种判断具有一定的价值特性,但也存在着被后来经验颠覆的危险。在审美领域,经验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无论是创作还是鉴赏,都存在着明显的个人性。以刘禹锡的《秋词二首》其一为例:“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那用“审美共通感”如何解释呢?这里我们引入主客二分的观点,因为没有主客体就没有审美。当我们把这首诗作为审美的对象,往往根据自身经验可知,秋日也有着不逊于春日的美景,比如,红枫丹桂、叠翠流金。在了解写作背景后并纵观全诗,诗歌一反悲秋传统,那凌云的一只仙鹤载着作者的诗情直冲云霄。我们想象自己和作者一样,看到此景同样产生“胜春朝”的愉快。读者在不被逼迫完全是自由的鉴赏过程中是愉快的,并且预感到其他读者也会和自己以及作者一样愉快。……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