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晓枫 张建国
摘 要:在经济学视野下,行刑衔接是一种双方互动的关系,必须解决二者间的协调与合作问题,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基于“智猪博弈”模型,应当充分考虑利用激励措施以促进行政机关对于涉罪案件的移送。按照“成本-收益”的决策思维,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主观方面的事实证明责任。从供需法则的角度来看,适当降低行政机关移送涉罪案件的证明标准能够更好地衔接刑事司法。对于行刑衔接互动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应强化检察机关作为第三方主体的监督职能。
关 键 词:行刑衔接;囚徒困境;TFT;智猪博弈;“成本-收益”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1)05-0114-07
收稿日期:2021-03-06
作者简介:逄晓枫,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刑事法的经济分析;张建国,长春人文学院法学院教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审判研究专题“食品安全犯罪行刑衔接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BSPJ05。
行刑衔接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公安机关是行使刑事侦查权最主要的司法机关,其职能在于查获犯罪嫌疑人和收集犯罪证据。司法实务中,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衔接互动最具代表性。在学界,学者们多是从规范法学的角度来探讨行刑衔接机制的运行规则且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