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军
2020年12月30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几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近期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的严重违规问题公开曝光。《通报》强调,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要严肃处理,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
前不久,长春市教育局也通报了多起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事件,涉事教师在被查后受到了警告、記过、降级、扣薪等处罚。不同的是,这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通报》所强调的纪律,或使违规教师提前终止职业生涯,显示的态度更坚决,释放的信号更强烈,将更有力地提醒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认真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使命。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不断发展,为了强化师资、抢夺生源,很多培训机构就打起了在职教师的主意,不惜高价聘请。由此引发种种乱象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既影响了学生身心健康,也加剧了家长的焦虑,给家长带来更大的教育消费负担;既容易引发教师间的攀比,使更多教师无心本职工作,又助推了校外培训无序竞争,破坏了教育生态。
为此,国家和地方不断出台政策予以禁止,并多次开展专项治理。如《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