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铁
上海市教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明确每位教师10年内须有规定的流动记录。
教师确实需要适度流动,这样至少有三大好处。第一,教师流动能优化教育资源,避免优质教师过度集中,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第二,教师流动能使学校师资结构更合理,有些学校教师年龄偏大或者某一学科的教师数量过多,通过教师的流动调配,使学校教师的年龄结构更合理,学科师资更均衡,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第三,教师的流动能激发学校的活力,当教师换到一所新学校,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在新单位更好地展示自己。同时,每个教师都有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和得心应手的教育方法。流动之后,可以相互交流学习,使教师之间可供学习的东西增多,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0年前,教师的流动很正常,每年都有一部分教师要调动,大家对教师的流动也很习惯。那时,教师基本上都住校,只有休息日才能回家,教师也就觉得在这所学校工作与在那所学校工作都一样,反正都住在学校。近10年来,教师一心想往大学校跑,往好学校跑。上海《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通过政策来保证教师的正常流动,这是应对现阶段教师不肯流动的良策。
《指导意见》要求教师在10年内必须要有流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