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文,张占录,张远索
(1.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2.北京联合大学 应用文理学院,北京 100191)
建国以来,我国的规划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多部门组织、多类型并存向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的发展过程[1]。国土空间规划(简称“规划”)是基于一定的规划理念,在一定的技术手段支撑下,对一定区域内的国土资源在利用方式、强度、时间和空间等作差别化的统筹和安排,对国土资源利用结构、利用布局进行优化,以服务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与协调。究其本质,规划是一个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过程,国土空间是规划实施的载体,国土资源和空间的利用是规划实施的手段。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土资源,在土地利用过程中,任何一块土地都会受到周边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2]。由于外部性的存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土地供给和配置会偏离社会最优水平[3],而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权利并受到人类价值观的影响,具有有限理性[4]。那么,外部性条件影响下的国土空间规划价值究竟如何?目前,学者们从实证角度研究了不同尺度、不同类型的规划对地区经济发展[5]、房地产价格[6-8]、土地定级[9]等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这些影响既有正向的,也有负向的,影响强度因土地用途而有所不同。如伍叶露研究发现,旧城改造规划的发布提高了开发商对周边房价的预期,开发商的竞租行为导致土地价格上涨[10];刘小峰等对邻避设施导致的资产损失进行了评估[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