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翼斌,励坤杉
(浙江工商大学 外国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在语言学领域,对于能指-所指间自然关系的讨论早已有之。古希腊的“词物之争”和我国古代“名实之辨”[1],拉开了能指-所指关系大讨论的序幕。现代语言学对于能指和所指关系,分为两个立场:能指-所指的任意性以及能指-所指的象似性。能指-所指的任意性,由索绪尔提出,认为语言能指和所指对应关系来自文化规约,非物理层面关联[2],体现在语用中便是特定形式频数的变化[3]。
不得不说,任意性理论对语言的演变表象的阐释存在很大的优势。但是,对于语言习得、语言的生成和语言演变背后的认知逻辑和自然逻辑,任意性假说缺乏论证能力。从语言连续统的角度,象似性理论在能指-所指对应关系上存在更大优势。尤其诸如语法隐喻此类语言现象——涉及形式层和意义层两方面知识,象似性的解释力则更为凸显。因此,基于象似性理论,本文将对语法隐喻背后的认知理据,作出象似性层面的补充。
象似性的基本论调是“非任意性”,学界对象似性的定义也基本一致:即能指-所指在音、形上的物理关联,导致了语言形式的规约化。认知语言学将象似符放置在认知视域中看待,即:对所指的概念化过程,构建了和能指之间的物理性关联。象似性最早由符号学家皮尔斯提出,他将符号分为象似符(icon)、标记符(index)和象征符(symbol)[4]。其中,象征符属于任意性范畴的符号概念,象似符属于象似性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