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
相信每一个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都碰到过不按时完成作业、不遵守校规校纪、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有的学生甚至在课堂上公然和老师对着干。前几天还有一个学生在上网课的时候,公然辱骂老师,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对于这些违规的学生,作为教师,到底是管还是不管,如果要管,又该如何管,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负责任惹火上身,是摆在每一个老师面前的严重问题。
由于近年来,师生矛盾频发,一旦师生出现纠纷被拍成视频传到网上,影响就会迅速扩大,再加上无良媒体的肆意渲染。最终的结局是,不管这件事是不是老师的错,当地教育局为了消除舆论影响,基本上都会对涉事老师进行处分,轻则批评,重则停职。
这导致很多老师现在不愿意也不敢再去管学生,当然仍然有一部分负责任的老师,为了对得起自己的职业操守,让学生改掉身上的不良习惯,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始终对学生严格管教。
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之后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则对教师在实施惩戒权的范围、程度和具体操作办法做了明确的规定。
这个意见稿出台之后也引起了一番争论,有人赞成,认为把惩戒权还给老师,有利于对老师不敢管学生的不良现象进行纠偏,而且在惩戒的时候老师有规可循,不用再胆战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