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00)
诗与画一直是艺术美学史上讨论最为持久的理论观点,对于诗与画界限关系的研究也较为悠久。在《拉奥孔》之前主要是诗画相同论。如西摩尼德斯与贺拉斯都提出相似观点。德国启蒙运动先驱温克尔曼提出“高贵的简朴和静穆的伟大”,他强调古希腊艺术最高法则就是“静穆”。莱辛在《拉奥孔——论诗与画的界限》中,以拉奥孔作为论述诗画异质的主要范例,批评了温克尔曼的“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观点和“诗画同质论”。
在书中,莱辛通过分析“自然”这一概念,指出“一切艺术都是模仿自然”这一基本论点。并且从对象(题材)、媒介、审美感受和遵循规律这几方面来论证诗画异质说。
诗与画的根本区别在于他们各自所描绘的对象(题材)不同。莱辛表示,画中的符号只适用于表现那些在空间中交错存在的事物,题材仅限于“看得见的事物”;诗在时间中那些先后继承的符号适用于表现本来在时间中并列的动作。虽然诗没有画那种明显的束缚,但是诗只能描绘单个事物或人物的动作,画可以描绘集体性的动作。
莱辛提出“丑”可以作为诗的题材,但是在画中因为“美作为最高法律”而拒绝“丑”。诗人在利用丑作为题材时,还要考虑到相关人物的情感感情。诗人在合理的情况下运用丑是可以使听者的怜悯或者厌等情感迸发,以此来应和诗的情感基调。丑在此时就是一个对比的形象,从而引起人的情感宣泄,这对于诗而言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