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杰,杜 颖,周良荣,蔡冬华,彭 玲,吴 琼,李 玲,湛 欢
(1.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 长沙 410036;2.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 长沙 410008)
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2011)作为一种优于传统卫生费用核算方法的核算体系,测算的是经常性卫生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形成总额)[1]。治疗费用核算是经常性卫生费用核算的子账户,其占卫生费用比例最高。本文是基于SHA2011的2016-2018年湖南省治疗费用核算结果,对湖南省治疗服务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研究所使用总量数据来自2016-2018年湖南省卫生统计年鉴、卫生财务年报及湖南省卫生投入检测系统等官方口径,另一部分的分摊参数来自样本机构的调查数据。
本次研究按照分层多阶段抽样的方法,抽取湖南长沙、永州、株洲、岳阳、衡阳5市和省级机构作为调查对象,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抽取1205家、1336家、1084家不同类型样本机构。样本机构类型主要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研究以SHA2011为基础,基于样本机构基础数据库得到治疗服务的分摊参数,并结合湖南省治疗服务现状进行核算分析。具体核算方法可参见《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的中国卫生费用核算方法学研究》[2]。
2016-2018年湖南省治疗费用总量及其各指标占比都呈上升趋势,治疗费用年均增长率为11.86%,而经常性卫生费用由2016年1593.93亿元增长为2018年2028.49亿元,年均增长率为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