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小 宾
(云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昆明 650500)
高校教师是高校学术水平的知识名片,是学生汲取知识的引路人与分享者,也是文化知识传承的学术载体,其职业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与信赖,这份信赖是基于教师对自身学术职业道德的严格遵循而长期形成的。但近些年,高校教师行为失范、失德与失职渎职等问题不断曝光,使得高校教师职业品性与道德这一话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学者曾指出,“大学在历史上由于它们合乎道德的行为而享受它们的自治,而同样,他们也会因为同样的理由正在丧失一些自治。”[1]187-188
追寻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源流,学习职业道德的核心要义,重构教师职业道德的现实价值促使社会公众对高校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重拾信心,显得尤为重要。在探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相关问题归因与解决路径之前,应该对其进行合理定义。一种观念认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指教师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构建而成的相对牢固的道德“知情意行”的总和,它既是外部环境对教师职业提出的道德规范要求,也是教师个人思想省悟与道德品质的内在表现[2]。也有观念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开展日常教育事务、处理工作中各种问题时应当遵循的工作原则与行动圭臬[3]。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可视为一种规范,包括个人以及社会规范,如今的教师职业道德问题实则是失范问题。2400多年前,作为职业道德之源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深深地影响着那一时代,并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