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春 李 婵 熊惠君
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构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利用2007—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对我国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行测度发现:我国东部和西部省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部省份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不同省份各项转移支付政策的促进效应也存在异质性。为此,我国还要持续完善央地财政分配体系,改善中央和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体系,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法律法规建设,以促进我国各地区财力均等化,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确了各级财政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向和任务。2007年,十七大强调“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2012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更为明确地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