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简《诗经》“要翟”训释补议

2021-08-09 02:39:12孙可寒
现代语文 2021年3期

孙可寒

摘  要:徐在国《“窈窕淑女”新解》认为,安大简《诗经》中的“要翟”应释作“细腰”,传世文献中的“窈窕”当作“要翟”。杜泽逊将“要翟”与传世文献中音近义同的连绵词进行了比较,认为它仍应归于连绵词,义为姣好之貌。从异文、构词与语境等角度,对该词的训释进行了考察,认为“要翟”应是“窈窕”的简帛异文;它原始的构词理据与“窈窕”基本一致;《关雎》的语境也要求将“要翟”视为连绵词。

关键词:安大简《诗经》;“要翟”;“窈窕”

2015年初,安徽大学入藏了一批战国竹简(下文简称“安大简”),其中,《诗经》存简九十三支,包括《国风》五十七篇(含残篇)。在安大简《关雎》篇中,“窈窕淑女”之“窈窕”作“要翟”。徐在國先生由此发表了《“窈窕淑女”新解》一文,他以形训之法审视旧解,提出新的观点:“《诗·周南·关雎》‘窈窕淑女之‘窈窕,当从安大简作‘要翟。汉代学者就是因为‘窈窕与‘要翟的读音相近,所以将‘要翟转写成‘窈窕,进而训释‘窈窕为‘幽闲‘深宫。‘窈窕淑女,安大简作‘要翟女。‘要翟,读为‘腰嬥,即细腰,细而长的腰身。‘腰嬥淑女,即身材匀称美好的女子。”[1]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引发一定的争议。杜泽逊先生在《安大简〈诗经·关雎〉“要翟”说》一文中,将“要翟”与传世文献中音近义同的连绵词进行了比较,认为“要翟”仍应归于连绵词,意思是姣好之貌[2]。杜文言简意赅,极具说服力。在这一基础上,笔者从异文、构词与语境等角度,对“要翟”的语义再进行考释。

一、“要翟”应为“窈窕”异文

吴辛丑指出,“简帛典籍和传世典籍相比较,在字、词、句诸方面都存在不少差异,构成了大量的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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