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辰 李昊龙
【摘要]随着物业管理覆盖面的扩大,有关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矛盾与问题日益显现出来。现阶段,小区物业管理主体划分已经基本形成: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多个主体之间为争取自身利益会进行博弈,博弈形成动态平衡可以促进物业管理工作正向发展,主体间的矛盾则会使物业管理工作向着负面行进。物业管理现状可以通过此主体视角分析,物业管理问题可以通过此主体视角解决,这也是解决该课题问题的一个创新点。
【关键词】物业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住建局,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
16.005
1、物业管理现状中反映出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所调研的五个小区虽各有其特殊矛盾,然而总览全貌,济南市小区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1 开发建设销售环节遗留问题引起的纠纷。
一是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问题。部分住宅开发企业未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或未按房屋销售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由于交付房屋的工作大多由开发商委托的物业企业代替,业主往往将应由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转移给物业服务企业。其次,部分小区开发商在尚未办理水电、暖气等设施交接的情况下,居民入住后仍在使用临时水、电,经常会发生断水断电的问题。三是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一些社区配套设施存在少建、迟建现象,业主反映强烈。有些小区规划中没有监控,车棚或者监控设施少,车棚不够,业主要求物业企业补上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