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婉容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2021年4月30日,“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一案在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某用手机偷拍了被害人谷某某取快递的视频并发布在某微信群,之后伙同被告人何某某捏造谷某某与快递员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该微信群,并且被他人合并转发扩散,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影响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谷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造谣者被行政拘留9日,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在这个过程中,谷某某深受其害,生活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困扰,不仅工作丢了,而且被诊断患上了抑郁症。经过谷某某长期的维权,谷某某被造谣出轨快递员刑事自诉立案。整个事件发生发展一直在网络中被不断传播,各大媒体不断跟进,网络舆论也由此不断生成。最终,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开庭审理后,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①。
在整个案件中,一个被冠以“博眼球”“开玩笑”的行为产生了连锁反应,甚至最后导致了蝴蝶效应,这恐怕伤害的不仅仅是谷某某。在确定该案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之后,此案进入公诉程序。也就意味着,一个案件已经提起了自诉,又进行公诉,这样的操作是否于法有据?接下来的程序又该如何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