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蓉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带来巨大的人口红利,为城市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近五年来,农民工的数量仍以年均约1%的速度增长。2019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 077万人①。然而,与农民工群体做出的巨大贡献不对等的是,大量农民工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中[1],导致他们所享受的发展红利明显不足,其收入与经济贡献之比相对于城镇职工而言是偏低的[2]。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为4 427元,全国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9 310元/米2,2014至2019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42.4%,而房价增长了56.5%。此外,农民工收入中还有相当部分用于赡养养老医疗保障相对较弱的老人、在老家建房以及回家探亲等大额支出。因此绝大部分农民工在较长时间内都难以承担在流入地的购房支出,租房成为绝大多数农民工住房决策的首选甚至是唯一选择。数据显示,2014—2018年这5年间进城农民工购买住房占比均未超过20%,租房居住占比均高于60%①。可见,较长时间内租房对农民工的重要性远大于购房。
按供给主体进行分类,租房主要三种类型:政府租房、单位租房和社会租房,不同租房类型会对农民工的流出地依赖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其在当地的社会融合。
国内外关于社会融合界定与内涵的文献较为丰富。国外学者较早基于移民现象关注社会融合问题。社会融合是一个渗透与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某个群体逐渐形成对其他群体的记忆、情感和态度,通过共享不同群体的经历和历史,各个群体最终融汇到共同的文化生活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