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
摘要:利科将国家看作是历史共同体的组织,突显了国家的独特历史文化传统与实践理性特征。他在清醒地看到国家的暴力维度的同时,又在目的论的意义上强调了法治国家的合理性。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利科认为历史共同体是主体间性的共同体,个人既不是抽象的孤立个体,国家也不能将自身实体化为消解主体的客观精神。利科的国家观为我们认识当今政治生活的本质乃至民族国家的历史与未来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深刻洞见。
关键词:历史共同体 暴力 法治国家 主体间性
如果我们承认哲学是对万物本性的知识的探求,那么政治生活就是哲学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在20世纪五60年代出版的《历史与真理》一书中,保罗·利科明确地说道:“任何伟大的哲学都试图理解政治现实,以便理解自己。”作为一个以现象学和诠释学著称于世的哲学家,利科自觉继承了古希腊哲学将政治置于理性探索事物领域的传统,在他看来,人类的现实本身就是政治的,那种将政治置于哲学沉思的领域之外的做法,只不过意味着理性本身的自我怀疑和动摇。
在利科的政治哲学中,国家的问题居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他认为,政治主要就是通过国家在历史共同体生活中所占据的核心作用而得到界定的。因此,理解政治首先就要理解国家的本质以及它与我们的关系。
一、历史共同体及其特殊性
近代以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首开主体主义哲学的先河,而随着启蒙运动的兴起,社会契约论则成为了西方政治哲学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