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赋真,徐 文,王 雷,陈林英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北京 100080)
2018年12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孕产期心理保健工作的通知》(京卫老年妇幼[2018]26号),要求助产机构对所有建档孕产妇实施免费、全程的孕产期心理筛查:于孕早期(孕13周前)、孕中期(孕13~24周)、孕晚期(孕25~32周)和产后42天分别进行孕产期心理健康筛查[1]。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于2019年11月1日全面启动孕产妇心理健康筛查工作,本研究分析了筛查工作启动1年以来的相关数据,以了解孕产期孕妇心理问题的发生和分布情况,并通过分析心理问题症状,加强高危孕产妇的心理筛查、监测和管理,为保障母婴健康提供指导和依据[2]。
选取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在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建档并进行心理量表筛查孕产妇,筛查个案均录入北京妇幼信息系统《北京市孕产妇产检个案登记》。筛查异常的孕产妇,由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心理门诊医生结合主诉及症状使用智能心身健康管理系统2.0进行评估,并对所有筛查个案及异常情况进行分析。
孕期心理健康筛查使用患者健康问卷抑郁量表(Patient Health Questionnaire-9,PHQ-9),产后42天心理健康筛查使用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dinburgh Postnatal Depression Scale,EPDS)。心理筛查判断标准:PHQ-9量表总分为27分,0~4分为“未见异常”,5~14分为“可疑高危”,≥15分提示“抑郁可能性大”。EPDS量表总分为30分,0~11分为“未见异常”,12~13分为“可疑高危”,>13分提示“抑郁可能性大”。筛查异常包括“可疑高危”和“抑郁可能性大”。
妊娠压力量表:量表得分分级标准为0分代表没有压力,0.001~1.000代表轻度压力,1.001~2.000代表中度压力,2.001~3.000代表重度压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