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玉玲

【摘要】小学道德与法治是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的综合性学科,表现性评价可通过表现性任务和评分准则将思维可视化,从而基于学生的表现,准确评价并提升他们的道德与法治高阶思维能力。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 表现性评价 高阶思维能力
小学道德与法治高阶思维能力包括分析、评价和创造思维能力,具有内在的、不可视化的特点。为此以表现性评价培养学生高阶思维能力时,教师需要制定清晰的表现性目标,设计与学生高阶思维相匹配的表现性任务,并将表现性评价规则向学生公开,鼓励他们参与评价准则的制定。
一、明确学生高阶思维能力的表现性目标
1.针对分析问题的能力制定表现性目标
课堂上,教师应该适时放手,激发学生分析问题的主动性,让学生明确表现性评价目标,以保障课堂有活力而不随意。
二年级下册《我能行》一课中,我设计了这样的教学目标:通过绘本故事探索说出获得自信的方法。與之相对应的表现性目标就是:让学生在踢毽子活动中运用学到的方法自主找出自己的不足,并说说围绕着自己的不足,从哪几个方面可以获得自信?为什么要这样获得自信?
利用表现性任务,教师通过学生的课堂表现可以明确其分析问题的能力,进而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教学建议。
2.针对评价问题设计表现性目标
评价是学生依据一定标准作出的判断的认知过程。为培养学生的评价能力,教师可以让学生就某一个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