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娟
(兰州财经大学 统计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消费作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推进器,[1]对维持经济增长有重要的作用。农村居民是当前消费群体中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激活乡村消费市场,释放乡村消费潜力,合理优化其消费结构,对我国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庞大,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2000年的1714.3元提升至2019年的13327.7元,年均增长率为11.39%。与此同时,2000年以来,中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0.49快速下降至2019年的0.3,达到了粮农组织所划分的富裕阶段,这表明中国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实现了从满足“基本温饱”向追求“营养安全”的转变,从追求消费数量过渡到追求消费质量的新阶段。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与消费结构的变化,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9月出台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2]重要文件,明确提出了“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加快农村吃穿用住行等一般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交通通信、文化娱乐、汽车等消费”,由此看出,满足收入增长背景下的农村居民更高层次的未来消费需求、引导农村消费扩张、激活农村消费能力,是实现国内经济大循环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3]
目前,中国各省以及各个省内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差距仍然存在相当差距,经济相对薄弱省份的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更是阻碍着全国经济增长的步伐,所以要更加重视经济相对薄弱省份农村居民的消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