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记者 陆宇峰

维护法律尊严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制定了法律,自然需要有执法机关。在我国,执法机关分为司法执法与行政执法。司法执法机关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有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包括国、地税)、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等。
其中,公安机关是最常见的执法部门之一。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自己或身边的人被公安机关带走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询问公安部门,被带走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无论是留置盘问或是拘传,这都是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两者的性质不同,但行为方式却很接近。
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警察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而拘传则是公安机关的警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
这两者都是由公安机关的警察将嫌疑人带往公安机关,进行盘问或讯问。区别在于,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分别由《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进行规范。

刑事拘留
我国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当中指出:公安人员异地留置盘问或拘传犯罪嫌疑人,必须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和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