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通过对山东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发现,尽职免责制度实施效果明显,对于银行风险防控的自我修正与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具有正向引导的积极作用。但在经济下行和强监管双重背景影响下,如何建立“尽职免责”长效机制、保持和提升商业银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意愿和能力至关重要。
2020年以来,伴随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落地,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呈现了“量增、价降、面扩、结构优化”的良好局面,社会各界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评价明显好转。其中,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民营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是解决商业银行“不愿贷、不想贷、不会贷”问题,打通政策传导机制“最后一公里”的重要环节。笔者选取了山东省87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样本,样本兼顾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10家、股份制银行省级分行24家以及14家城商行、30家农商行、9家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且部分延伸至一级支行等基层分支机构,调查了解银行尽职免责制度的执行情况、难点堵点及改进建议。
尽职免责制度实施成效明显
笔者就山东省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尽职免责制度实施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表明:大部分银行均就小微或民营企业贷款制定出台尽职免责的相关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认定程序和情形,贷款尽职免责在具体实施时有据可依。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