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伊夫-阿兰·博瓦
风格派理念有三种方式定义风格派(De Stjil),特奥·凡·杜斯伯格(Theo van Doesburg)在1927年的风格派艺术运动的回顾文章中同时使用了所有的三种定义[1]:《风格》是一本杂志;风格派是围绕这本出版物而聚集的一个艺术家群体;风格派是一种理念,一种一群艺术家所共有的理念。
第一个定义是最容易理解的,因为来源于一个明确的语料库:1917年10月,第1期《风格》在莱顿出版;最后一期于1932年出版,为了纪念凡·杜斯伯格不久前于瑞士一家疗养院去世。然而,《风格》对欧洲先锋派各方面的态度十分开放,兼容并蓄,这可能会让人怀疑,风格派作为一场运动是否具有特殊性。根据这个定义,出现在《风格》杂志中的一切都是“风格派”。但是上面也列出了达达主义者雨果·鲍尔(Hugo Ball)、汉斯·阿尔普(Hans Arp)和汉斯·里希特(Hans Richter),以及意大利未来主义者吉诺·塞维里尼(Gino Severini),而俄罗斯构成主义者埃尔·利西茨基(El Lissitzky)和雕塑家康斯坦丁·布朗库西(Constantin Brancusi)都是风格派的“主要合作者”。正如1927年凡·杜斯伯格用一张图表所概括的那样[更不用说,也包括阿尔多·卡米尼(Aldo Camini)和邦赛特(I.K.Bonset),凡·杜斯伯格自己也伪装成未来主义者和达达主义者],这些人使这个荷兰先锋艺术团体的力量和团结完全丧失了[2]。
事实上,这是第二个定义,即风格派是一个受限的团体,这也是最为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基于历史上加入团体的先后,这个定义建立了一个简单的层级,包含少许几个荷兰创始人和新加入的国际成员,这些成员在不同的时间加入,以填补离开成员留下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