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 促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10-25 08:12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时光辉
民主与法制 2021年47期
关键词:民法典贵州法治

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 时光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强调:“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贵州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抓手,贵州必须把推进民法典实施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对贵州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贵州正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尤其需要抓好民法典实施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实施好民法典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依法维护贵州各族人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2011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攻克一个个贫困堡垒,创造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快速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有利于化解贵州当前发展阶段面临的突出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第二,实施好民法典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固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贵州全省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尤其需要充分发挥民法典作用,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力在新征程上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有利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增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有利于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推动贵州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三,实施好民法典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贵州全面依法治省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执法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聚焦“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目标,尤其需要以推进民法典实施为重要抓手,始终坚持一体推进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特别是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自治空间,确保公权力更好地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省新局面。

第四,实施好民法典对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贵州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视察时强调,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蕴含了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的各项要素,为“五治”提供了全面支撑和规范基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贵州省就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出台了实施意见,我们将以民法典“政治引领”的示范性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把法治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民法典中法律化的道德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家庭和谐等方面的刚性作用和积极意义,积极推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治理进程,充分运用民法典为信息社会设定的规则,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和效率。

二、找准民法典实施促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

进入“十四五”,贵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总体要求,把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作为主抓手,全力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在此过程中,必须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弘扬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等理念,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以民法典实施助推乡村振兴开新局,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通过脱贫攻坚撕掉了千百年来绝对贫困的标签,在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需要民法典的保驾护航。全面推进民法典在农村实施,加大涉农案件巡回审理和执行力度,加大乡村普法和法律援助力度,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破除落后婚育观念,倡导文明新风,有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立村规民约与民法典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体系良性互动机制,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大法治乡村建设力度,把法治元素更好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增添法治亮色。

(二)以民法典实施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政法综治等各方面工作力量,全面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和“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落实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群防群控,形成邻里守望、共筑平安的基层治理格局。利用全覆盖的信息采集网络及时感知社会风险隐患,积极利用民法典化解网格中存在的矛盾,将平安创建在基层。

(三)以民法典实施深化法治贵州建设,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总结和推广“法治毕节”创建经验,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同民法典规定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交通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执法力度,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正确处理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着力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四)以民法典实施促进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保障贵州最大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贵州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将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在运用民法典实施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上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推进生态保护地方立法精细化发展,创新推进“小快灵”生态立法,将民法典“绿色原则”及有关规定细化落实。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问题。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故意损害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将生态修复作为生态环境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用法治呵护绿水青山蓝天。

(五)以民法典实施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整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省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发现的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超限超额查封、扣押、冻结企业涉案财物,一些案件久拖不办、久立不结、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政府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清理整治工作,积极化解到期债务纠纷,预防违约连锁反应。清理整治招商引资承诺事项历史遗留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公信力。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加强对民营企业规范指导,使司法成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实后盾。制定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决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依法保护企业家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三、狠抓推进民法典实施的关键环节

贯彻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切实抓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工作。

第一,健全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必须紧密结合贵州实际,开展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法规制度清理,梳理需要清理、废止或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与民法典的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

第二,提高执法司法水平。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民法典实施力度,确保民法典在相关行政执法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活动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合法受保护、侵权受惩罚、定分能止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贵州政法信访系统“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大走访活动,依据民法典进一步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扎实推进全民守法。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民法典平衡利益、化解矛盾、处理纠纷,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把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以“关键少数”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抓好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组织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努力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了,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贵州留守儿童多,未成年人保护任务较重。尤其要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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