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信用领域个人守信激励的实践现状及问题

2021-11-01 05:21:44张杰
锦绣·上旬刊 2021年12期

内容提要:守信激励是我国信用建设的“两翼”之一,对我国信用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公共信用领域个人守信激励主要是依据信用奖惩合作备忘录和城市信用积分制度。但在实践中公共信用领域个人守信激励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激励主体不合理等问题。从规范我国个人守信激励考虑,应推进个人守信激励合法化发展,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予以规范。同时做好措施优化,处理好惩戒与激励之间的关系。通过规范个人守信激励,进一步促进我国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推进我国信用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守信激励、个人信用、信用评分。

一、公共信用领域守信激励的实践现状

(一)信用奖惩合作备忘录所规定的个人守信激励

截止到 2021年8月,国家有关部委共签署了 51 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涉及惩戒的备忘录有 43 个,涉及个人守信激励的只有4个,仅限于对纳税、青年志愿、安全生产、慈善捐赠领域实施个人守信激励措施。通过对个人守信激励合作备忘录的分析,总结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目前我国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多达51个,但涉及个人守信激励的只有4个,体现出我国信用建设“重惩戒、轻激励”的特点。二是,合作备忘录所涉及的领域具有局限性,领域的局限性也导致了激励对象的单一性。三是,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均包括联合激励的对象、激励措施及实施单位、信息共享与实施方式和动态管理四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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