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飞
保罗·利科(Paul Ricoeur, 1913—2005年)在20世纪70年代的一篇论文中指出,海德格尔所谓的“前理解”实际上很难洗脱这样一种嫌疑,即暗示了“读者将自己的偏见简单地带到阅读中”(利科,《诠释学》 152)。因为在利科看来,阅读既不是读者对作者心理意向的恢复,也不是读者将其有限的理解能力强加于文本,而是“文本材料给予了读者以主体性的维度”(《诠释学》 53);理解因此就是“在文本前理解自己”。这样,利科就以一种非常精细的转换与解释学阵营中强调作者意图和读者理解的两种取向(汪正龙 2)区别开来,转而突出文本对主体的建构作用。这种文本导向的主体理论赋予文本意义以全新的规定: 它以语义学为基础,把意义看作动态的意向或者意指事件,并最终指称了我们生存的世界命题以及在世存在最本己的可能性。这种意指性和存在论特征使利科与强调静态结构和消解意义及主体的结构主义理论分道扬镳;但又辩证地吸收了后者的某些元素,使理解不至于滑向任意性的一极。那么利科的意义观念与结构主义有何具体关联?它又如何以语义学的方式通向了海德格尔式的语言存在论呢?
利科对意义问题的系统探讨起源于对结构语言学的反思及超越,他在与列维—斯特劳斯的论争中指出,在理解本身的层面没有什么“比结构主义更严格和更富有成果的探讨”,但其对独立于观察者的客观结构的强调以及对主体与意义问题的远离,使得结构主义更适合被称为科学而非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