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儒家的人学思想

2021-11-12 02:13郭佳明
文学天地 2021年7期
关键词:人学

郭佳明

摘要:仁是先秦儒学思想的核心,仁学也是人学,是研究人何以为人、何以立于天地间的学问。探索人在天地间的地位与价值,是先秦儒家人学思想的始点。将人放置在整个道德和社会关系的体系内论人的人格境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先秦儒家人学思想的独到之处。研究先秦儒家的人学思想对于当今的人学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人学;人格与人伦;道德与社会关系

先秦儒家对人与天地万物关系地探索,实质是对人存在本质地探索。先秦儒家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禽兽的关键在于人具有人伦和道德。人伦是礼制所规定的社会关系;道德是建立在人伦关系之上的原则。荀子在阐释人与禽兽的区别时指出:“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荀子·非相》)禽兽虽有父子、有牝牡,但没有父子之亲、男女之别。禽兽所不具有的这种关系,是社会关系,是人所特有的。这种论证与孟子的论证形成了互补,孟子认为人与禽兽的区别在于人有“四端”即人本性中的仁、义、礼、智四种德性。通过发展这四种德性,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人”。道德与社会关系,构成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关键。在这种特性下,使得先秦儒家在实现自我价值时,将人放置在整个人伦道德关系的体系下进行阐释。

一、人格境界——圣人理想与君子境界

“成为什么样的人”、“如何实现自我价值”是先秦儒家人学思想的关键问题。先秦儒家论人的理想境界反映了其核心价值观。先秦儒家认为“人有五仪:有庸人、有士人、有君子、有贤人、有圣人。”(《孔子家语·五仪解》)圣人作为理想人格的最高层次一直是先秦儒家所追求的目标。何为圣人?圣人指的是“德合于天”且可以做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圣王,这种境界事实上对于普通人是难以到达的。先秦儒家在教育人时更多的侧重点是在谈论如何成为君子,君子原指成年的男子,后来被赋予了道德的涵义,指的是具有高尚品德的人。君子人格成为先秦儒家论人格境界的关键。孔子认为“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君子所具备的品质有很多,主要呈现在仁、知、勇这三个方面。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孔子用‘仁’字不光是指某一种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总和。”[1]573这种全德,具体表现为“克己复礼为仁”、“仁者爱人”、“忠恕近仁”三个方面。“知”是包含“知”和“智”两个层面的涵义。“知”是一种认识事物的方法;“智”指的是具有丰富的经验或是一个判断标准(判断什么是智慧的做法)。“知”与“智”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有正确的“知”才能获得更多的“智”,只有在“智”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去“知”。“勇”指的是勇敢。“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这种勇敢无所惧是在仁义的前提下进行的,并非有勇无谋。仅有勇无谋是莽夫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这里的“勇”更强调的是一种独立的人格。“诸多儒者认为,个人的独立人格或独立意志一方面是相对于政治权势的外在压力而言的,……另一方面则是相对于一切财富、地位的外在诱惑而言的。”[2]先秦儒家认为人在面对政治权势的压力与外在诱惑时,应具有“勇”的品质。要时刻保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独立人格才是君子境界。

君子人格乃至圣人境界是诸多先秦儒者的毕生追求,因而成为在自我修养、处理他人关系与社会关系时的准绳。

二、人与自我——内在修养与外在探索

先秦儒家在处理自我的关系时是按照君子境界乃至圣人境界的标准严格要求自身行为,具体表现在“为仁由己”、“养浩然之气”的内在修养以及“虚壹而静”的外在探索。

“为仁由己”先秦儒家认为追求仁德是一个主动的自觉的过程。“道德,不是指外在的教条,而应该就那个能激发道德意识的道德主体而言。凡表现于外的道德行为,都是在道德主体(道德心)之自觉自律、自定方向、自发命令中,步步创造出来的成果。”[3]83这种外在的规范如果不经过主体的内化是成为不了道德的,仅仅停留在规定戒律的层面,显然这并不是仁所要求的。成为君子,是一个将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是要时刻克服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规范的过程。

“养浩然之气”孟子称自己精神修养的过程就是养浩然之气的过程。何为浩然之气?这个词是孟子首先提出的,这里的气,冯友兰先生认为是勇气、士气的意思。这与君子的“勇”相呼应,强调的是一种独立的人格,在面对外在的诱惑与压迫时,要保持气节,注重自身的尊严与道德实践相统一。“气”被“浩然”所修饰后,就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浩然”是盛大庞大的意思,“浩然之气”孟子形容它是“塞于天地之间的”。这就上升到了与天地同德的境界,是一种圣人境界。

人在对外在事物的探索时要保持“虚壹而静”的态度。先秦儒家认为人在认识事物时要达到大清明的境界必须要遵守“虚”、“壹”、“静”的要求。所谓的“虚”指的是在认识事物时不要用已有的知识来妨碍学习新的知识,做任何事待任何人要时刻保持虚心的态度。“壹”是指对于不同事物会有不同的认识,不要以偏概全。用一种认识影响了另一种认识是不能更为全面的了解事物,而要保持一种兼顾的态度。所谓“静”是克服主观臆断的过程,不以假想、假象影响对事物的认识,强调对事物的客观的判断。先秦儒者要求认识事物时要保持一种纯粹的、没有思虑的态度,才能做到对事物客观全面正确的认识,这是到人学成君子、学至圣人达理想境界的必由之路。

三、人与他人——忠孝于内,忠恕于外

“人只有在人伦即人与人的关系中,才得到充分的实现和发展。”[1]603先秦儒家在处理与人与他人的关系在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虽强调“爱人”但与墨家的兼爱不同,爱是有差别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君,对家人,对家人以外的人三个方面的关系,简而言之就是忠孝于內,忠恕于外两个方面。

忠孝于内,先秦儒家视忠孝观念为最核心的价值观。“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诸多先秦儒者将有父母、君主作为与禽兽相区别的标准之一。由于儒家所强调的爱人是有差别远近的,因而君主与父母属于内。忠孝的标准是对于所有人而言的,将“忠孝”分来讲就是对君主要行忠,对父母要行孝。但有时忠孝是分不开的,忠也是孝,孝也包含忠。对于不同人的忠孝涵义是不同的。对于君主而言,忠孝的概念就比较宽泛“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孝经·天子章》)对自己的父母尽心尽力地照料的同时,爱戴自己的臣民,将德行教化于自己的百姓,这才是天子的忠孝。作为诸侯,保护国家安全,爱戴所管辖的黎民百姓,是忠孝的要求。对卿大夫、士而言,忠孝指的是不破坏礼法的规定,忠诚地事君主,虔诚地祭祀祖先,这就是忠孝之道。对于普通的百姓,忠孝就是生活节俭,行为谨慎,以此来赡养父母。先秦儒者对待家人和君主的方式,就是采用忠孝的方式,简而言之便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

对待家人以外的人,先秦儒家认为需要行忠恕之道。忠恕之道是仁之方,即到达仁的途径,它包括积极层面也包括消极层面。积极层面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即推己及人,自己有某方面的欲求时也要考虑到他人是否也有这方面的需求。消极层面指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对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也就是“恕”。自己所不喜欢的事物也不要强加于他人,行忠恕,就是行仁,是对待家人以外的人的具体措施,也就是所谓的忠恕于外。

四、人与社会——“礼”化于心与“中庸”于行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原因之一是“人能群而彼不能群”。人是不可以脱离某种社会组织而独立生活的,人要想生活的好,就必须有合作互助。荀子指出“成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荀子·富国》)只有将人放置在国家与社会中,才能体现人的价值。关于社会,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最重要的就是孔子所说的“正名”,即指定一种社会规范,来规定人的行为,就是所谓的“礼”,使得名与实相符合。在社会关系中,每个名都要有所对应的责任与义务。人作为社会的一员,在获得名的同时要遵守社会的等级秩序,在其位行其事。

在社会活动中,不仅需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秩序,还要行中庸。中庸是儒家思想中重要的德性之一。先秦儒家认为,维护、巩固社会秩序与道德原则的稳定,最好的方法就要采取中庸的方法。中庸的方法是在不走极端与稳定不变中采取适中合宜的方法。这在进行社会活动时是全面且灵活的,但这种方法是以道义的前提下进行的。

参考文献

[1]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八卷)[M].北京:中华书局,2014:606,573,603.

[2]陈来.儒学论“人”[J].哲学动态,2016(04):5-8.

[3]蔡仁厚.孔孟荀哲学[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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