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重, 孙萌晨, 吴艺博
(1. 吉林大学 数量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 长春 130012; 2. 吉林大学 商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减少。随着改革的深入,扶贫目标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模式也从简单救济式转变为侧重提高发展能力的开发式扶贫。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一直通过各种政策扶贫防贫,直至2021年2月25日,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但新冠疫情及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对脱贫及边缘人口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完善社会帮扶机制、强化企业协同参与能够为新形势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将重点对准致贫原因,因人因地采取有针对性的科学有效的扶贫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央企民企均积极响应,在兼顾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先后参与“百县万村”“万企帮万村”等扶贫行动。杜世风等(2019)[1]研究发现参与精准扶贫的企业中,上市公司业绩、公司规模和产权性质均对企业精准扶贫投入有显著影响。
在精准扶贫的具体方式上,黄承伟等(2017)[2]认为产业精准扶贫更加具体,有利于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林万龙等(2018)[3]通过总结贫困县扶贫案例认为瞄准型产业扶贫方式支持贫困人口参与生产经营,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能力提升。企业参与精准扶贫既具备利他性又具备利己性。企业参与产业发展脱贫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能够提高建档立卡家庭收入,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具有产业拉动效应,促进地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