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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将于2021年5月17日8时上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定于2021年5月10日18时至2021年5月17日8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1年5月10日18时至2021年5月17日8时,暂停办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业务。
自2021年5月17日8时起,恢复办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业务。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批量扣款业务
(1)2021年5月10日18时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已选定的缴费档次,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后,将视同缴费人同意税务部门继续委托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扣款的金额。若缴费人需要变更批量扣款金额或终止批量扣款方式,请缴费人自行前往当地区、乡镇(街道)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业务的便民服务点或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2)2021年5月17日8时后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如需采用税务部门批量扣款方式进行缴费,请缴费人在办理参保登记的代办点、办税服务厅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及选定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