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丽萍,周 新
(汉江师范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湖北 十堰 442000)
地摊是人类最原始、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是现有各种经济主体的鼻祖。地摊经济具有门槛低、风险低等特点,对经营者无过高的技能和文化要求,是失业及低收入人群的重要谋生方式。但因存在卫生、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诸多隐患,使得它在早些年的城市发展中受到排斥。2020年的“两会”上,中央决定允许重新发展“地摊经济”,鼓励各地的夜市、摊点等项目恢复开放或延长营业时间。一时之间,地摊在全国各个城市的街头巷尾大量出现,繁荣了个体经济,也带来了监管难题。
纽约城市大学的调查指出,城市流动摊贩是城市街道经济的常态,存在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于发达国家[1]。不能为了城市的形象,而扼杀低层老百姓的生存空间。有学者提出,要把地摊经济作为城市治理的常态化考量,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要学会与地摊经济“和平共处”[2]。针对城市地摊存在的问题,研究者们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如赋予流动摊贩合理的存在空间,也要“真刀实枪”地做好长期规制,实现规则在前[3];要鼓励社区、居民监督流动摊贩,减少环境污染与经营无序现象[4],或者颁发许可证实现更有效、更人性化的管理[5]。也有人从“善治理论”的视角,提出了成立流动摊主自治协会,鼓励协会进行自主管理,完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等[6]。但由于地摊流动性强,售卖物品种类繁多,执法人员与摊贩难以进行相对稳定的互动,市民监督投诉的渠道不畅,都让管理工作难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