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奕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70)
近年来,企业财务舞弊事件频繁发生,其中收入舞弊是财务舞弊最常用的手段之一。从2010年初虚增亿元营收的“绿大地”,到2013年成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的“万福生科”,到2019年以康得新和康美药业为代表的企业因收入舞弊问题受到证监会严厉处罚,再到2020年初收入造假22亿元的瑞幸咖啡,频频发生的收入舞弊事件引发了社会上广泛的讨论与关注。由于收入本身性质特殊、累计金额通常较大,对财务报表影响广泛且重大。因此,一旦在企业中发生收入舞弊,势必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收入作为企业利润的来源,以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直观体现,在财务报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且当前利用收入进行舞弊的企业屡见不鲜,因此,企业收入审计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高风险领域,提高收入审计质量对于保证财务报表整体审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研究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对于审计业务的影响十分必要。本文以房地产企业H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新收入准则修订后,对房地产企业收入审计所面临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及相关应对措施,以期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同类审计提供参考。
我国房地产企业具有典型的资金密集型特点,其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为商品房销售收入增长,因此新收入准则对商品房销售收入确认的影响,将直观体现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报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