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方政府绩效评价的研究

2021-11-24 07:38
活力 2021年2期
关键词:职能绩效评价指标

于 敏

(河南省汝南县县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汝南 463300)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将该战略上升到了国家层面,主张建立“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根本上处理好三农问题,并促进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乡村振兴是处理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同时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之举,但该战略的落实,需要地方政府发挥出作用,所以务必要进行精细化的政府绩效评价,如此方可助力政府查漏补缺,改善工作模式,继而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进程。

一、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内容

(一)经济职能

只有产业兴旺才能推动乡村经济发展,让农民生活水平更加富足,也只有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乡村振兴方指日可待,所以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一定要将农村产业建设视为重中之重,将产业发展视为首要任务,从根本上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持续加快农业转型步伐,培育特色化农业品牌,强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力度,借此推动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完美融合,打造三大产业全新布局,建立农业经营主体,构筑现代化农业生产体系。

绩效指标的设计上,务必要基于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经济职能去考虑,唯有确定了政府的角色定位,方可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若无产业兴旺,那么乡村振兴战略将变得毫无意义。所以说,要将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事业中的经济职能作为核心依据,这样一来,经济绩效指标设计才能找准突破口,才能对政府业绩给予合理正向的评价。

(二)政治职能

处在国内现行行政管理模式下,地方政府之间表现出了一种彼此交错的关系,事权划分不明、事权范围重叠等矛盾屡屡滋生。这常常会致使财政性或事务性工作施压给基层政府,而此时原本该由基层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却由中央政府、省级市级政府来负责。新时代背景下,加快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所以说作为新时期的地方政府,务必要立足于国情,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矛盾、新要求,日渐明确本层级政府职能,继而才能更好地践行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中,村民自然是其中的主体,地方政府有必要践行好各项自治制度,借此保障村民各类自治权益,譬如民主选举和民主决策及民主管理等权利。地方政府政治职能绩效指标设计时,需要基于乡村治理工作中的德治工作、法治工作主题,明确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绝对领导地位,落实好基层党委主体责任,从农村基层党建效果、党员干部素养建设情况、德治和法治相融情况、法治乡村开展情况等角度去审视政治作为,如此才能充分提升村民自治的水平及保障农村地区的发展。

(三)文化职能

乡村振兴中的地方政府绩效指标设计,务必要体现出地方政府在乡村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产业兴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乡村文明则是扶智之关键,所以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能遗漏乡村振兴中的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此为地方政府必须要履行的职能之一。地方政府职能绩效指标设计,一定要注重政府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职责。具体而言,政府要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精神,加强新农村诚信道德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营建出勤俭节约、村风质朴的新时代乡村发展氛围。乡村振兴过程中,政府绩效评价一定要反映出政府在农村建设中的文化作用。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案分析

(一)原则

第一,导向性原则。一切评估指标的设定,均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准则去操作,政府整体工作都要将其作为指引方向,如此才能在后续工作中找准乡村振兴的重点。指标设计要彰显出“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习近平主席有言:“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由此可知,绩效指标设计要以人为本,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科学性原则。指标设计理应契合于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定位。因为地区不同,所以自然环境和社会风俗上也存在巨大差异,此时指标的设计要立足于当地发展实情,具体问题一定要细致分析。指标设计需要具备可操作性,所采集的数据要易获取、易操作,且计算公式要科学,尽量达到量化,但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类型可使用名义小组技术和头脑风暴法等群体评价定性模式去展开操作,使定量和定性相容,软硬指标兼顾。

第三,系统性原则。乡村振兴包括了乡村的文化和政治及经济等各个方面的振兴,上述构成要素一同构成了完整的乡村振兴结构,每一类要素均属于该系统中的分支,每一环发生变化都会影响乡村振兴的效果。所以绩效指标设计期间,务必要体现出全面性特点,需覆盖到乡村振兴中的各个方面,务必要反映出乡村振兴的整体面貌。指标和指标之间不仅要相互联系,还要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指标并非胡乱的堆积,应该是有序、有效的排列,所以指标和指标之间一定要相互关联且独立,不能互为替代。

(二)方案

第一,指标设计。指标设计能否科学合理,其关乎着最终政府绩效评价的质量。所以,要将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及服务方面的职能作为一级指标,各项职能均要和乡村振兴中心主题相结合,凸显出地方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责任。一级指标设置完成后要建立二级指标,即政府在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中职能履行情况。怎样测量目标的完成度便是三级指标,也就是具体指标,用以直接衡量政府绩效,具体包括基层党建程度、农业转型升级率、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情况、居住环境改善情况、农民就业率等多项内容。

第二,绩效评价。其一,要科学合理地规划乡村振兴中政府绩效评估方案,在此基础上选用适合的评价主体,评价主体既可以是上级政府,又可以由地方专业评价人士担任,也可以由主体村民负责,应用360 度评价模式来保障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平性;其二,建立评价规则和制度,管制投机倒把、违规竞争等不良行为;其三,按照相关程序标准,将所设计的评估指标用在地方政府各项活动中来,将指标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完成度予以详细对比,掌握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业绩完成度。

第三,评价信息沟通和反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每个环节都要得到政府支持,尤其是信息方面的支持,所以政府对乡村振兴中评价的绩效,需要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评估一方,并与之加强沟通和交流,探讨评价期间存在的问题,给予其相应的调整意见,如此便可让被评估方掌握自身不足之处,随后予以针对性地改进,这样才能真正地推动乡村振兴建设进程,并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结 语

总的来说,乡村振兴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类系统化工程,是处理三农问题的“利器”,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点所在。政府便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者,执行成效如何关乎着乡村振兴的成败,所以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做好乡村振兴期间的工作绩效评价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必然会为该项战略的落实起到推动作用。评价指标设计要客观、具体,并还要以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工作改进的依据,从而不断地查漏补缺,优化地方政府各项职能,如此便可竭力服务于三农发展,服务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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