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力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卫生健康学院,甘肃 兰州 730300)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预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这对法治建设赋予了新时代的内涵和使命,对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法治建设作为国家治国方略,在精神层面则体现为观念和意识,“法”的观念和意识是社会最高权威和文化的表现形式。法制教育旨在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1]。当代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力军,更应全面了解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方略,通过确立自己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逐步增强法律意识,扩充法律知识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巨轮中展现“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担当,这也是新时代法制教育的应有之义。
目前,国内研究主要围绕公民法律意识欠缺这一维度,展开了对不同领域“受教育者、教育者、教育理念、教育途径”的多角度研究。在法律意识培养层面,有学者指出: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初步形成,但法制情感认同不足,法治行为参与不足,对法制教育兴趣不高,法律知识欠缺,对权利意识和程序意识的认识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