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丽 洪诗婷
(贵阳学院法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鉴定式案例分析”来自德国,是德国法学教育中案例研习课的主流教学法。[1]该课程目的在于培养法学生书写“案例分析法律意见书”的能力,包括书写格式、结构以及思维三方面。“鉴定式案例分析”由“鉴定式”与“案例分析”两部分组成,将“鉴定式”进行二层分析。宏观上,以请求权基础理论为核心进行体系化分析法,将案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逐一列出再与法律规范相比对以进行涵摄,排除不满足构成要件的选项,筛选出核心法律关系即“靶向关系”,进行最终论证。微观上,遵循由“涵摄法”演化而成的“设问,定义,涵摄,结论”四步骤,将法律规范分解为单个构成要件,逐一与案件事实相比对,在法律与事实中来回穿梭观察,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分析体系,层次分明,有理有据。[2]文章以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法,对“张某、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分析,在回答设问的同时,对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相应分析,以期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之效果。
2010年12月张某从A公司租用某商业大楼一楼门面房一间用于经销自行车,租期至2012年底。2012年9月A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B银行的贷款被B银行诉至法院。在法院执行中A公司与B银行达成和解,以包括系争门面房在内的属于A公司的全部房产抵偿贷款。A公司与B银行于2012年12月26日办理过户登记但未告知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