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宏伟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河南 郑州 450000)
网络主播作为信息技术背景下衍生的新兴行业,注册门槛较低,对于主播并没有较大的约束,导致主播行业人员、直播内容参差不齐,很多直播平台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运用不法手段直播,以此来博取网民关注度。由于网络直播是新兴行业,当前在此方面的法律规制尚不够完善,进而导致有些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基于此,本次重点针对我国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分析,并且给予了法律规制方面的建议,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在新媒体快速发展背景下,网络直播不受地域、时间上的局限,传播速度快,收益可观,在利益驱使下很多直播平台涉黄、涉赌等违法行为开始浮出水面[1]。例如网络直播中赌博现象极其普遍,较为隐蔽,很难发现,很多直播平台以直播为幌子,构建不同类型微信群通过发红包的形式下赌注。另外还有涉毒,例如2019年5月某一直播平台主播聚集吸毒人员,为此警方介入,对涉案人员进行了毒品检测,结果显示多名人员都吸食了毒品。在网络直播中涉黄、涉赌、涉毒行为普遍存在,但是因为当前关于此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再加上网络直播行为较为隐蔽,难以准确地对违法行为进行定性,一般情况也只是给予罚款或警告,将主播直播间封停,震慑作用较小,难以从根本上遏制网络直播违法行为的出现。
网络直播已经成为当前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无论男女老少都开始融入此行业中,这也充分体现了网络直播生活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