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辩护突出问题探析

2021-11-24 23:16:06王志君
法制博览 2021年21期

王志君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东 广州 510623)

近年来,刑事司法在公平、公正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尤其是在审判中心价值观的引导下,更要统一刑事诉讼标准,有效处理刑事辩护问题,全面保障被调查人生命自由权利。本文围绕具体刑事诉讼案件,针对性探究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辩护问题,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推动刑事司法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重要性

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需要一段过程,要想提高此项制度实用性,为刑事诉讼案件公正审理提供依据,需要合理确定中心点,因为中心点的选取关乎被告人自由权利维护情况,以及辩护人作用的发挥情况。纵观刑事诉讼流程,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从中选择适宜中心点,还原庭审本质内涵,为有效质证提供有力支撑[1]。当中心点定为审判,意味着言词质证能够直面推进,同时,还能适当放宽出庭作证条件。在审判这一中心的带动下,诉讼案件能够合规审理,从而凸显法院在量刑中的地位,避免出现侦查占比过多现象,全面保证诉讼公平性。

二、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辩护率偏低

审判中心形成后,应尽可能呈现平等抗衡局面,实际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在23%-29%之间,这意味着辩护律师地位被削弱,长此以往,审判机关公正性、公平性得不到可靠保障,难以捍卫庭审实质[2]。之所以辩护率低下,这与职业认可度、教育培训、从业环境等因素有关,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如今,国内部分律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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