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柳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山东 青岛 266400)
基于《民法典》编纂婚姻家庭编,标志着单独婚姻立法被时代所淘汰。《民法典》的施行,将婚姻家庭立法相关理念与技术提升到了全新高度,而立法得到突破的原因,除了有法典立法固有逻辑化、体系化和系统化优势提供支持外,还与立法对社会发展给出回应密切相关,相关人员应对此引起重视。
与原《婚姻法》相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着重突出了家庭二字,这一变化的象征意义应从两个方面看待,其一是法律称谓发生改变,其二是编纂者对家庭法律结构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民法典》新增婚姻家庭编并非将原《婚姻法》原封不动地加入《民法典》,而是一项有所突破的系统编纂工作。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共有五章,分别是①一般规定;②结婚;③家庭关系;④离婚;⑤收养,其中家庭关系又分为夫妻关系和其他关系,收养法内容单独作为一章,并被划分成收养关系与收养效力两部分。上文所介绍修订,均与当今社会婚姻家庭所出现变化相符,编纂者充分利用法律固有的社会调整功能,对其系统化程度进行了大幅提升。
传统的本质是纵向传递,是人类基于历史性空间所保持的共同状态,同时,传统还是横向传递,它代表着特定人群的思维及行为,这也决定了传统的核心要素是共同生活特征。中国是历史悠久且民族文化独特的国家,因此,外来力量并不能将其文化脉络斩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