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菲菲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侦查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其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导致网络犯罪事件频发。“网络犯罪”指的是借助网络并运用计算机技术对信息、系统等进行攻击、破坏,或者是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而“网络洗钱”就是利用计算机系统与网络使得非法收益所得变得合法的一种网络犯罪方式。对社会有着较大的影响与危害。网络赌博既给网络洗钱提供了更加便利的途径,也为非法融资、贪污腐败提供了转移资金的渠道,容易引发和助推多种犯罪行为,不利于社会的安定。虽然公安部一直致力于网络赌博洗钱犯罪的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这一网络犯罪行为依然屡禁不止,需要找到更为理想的治理方法。
“网络洗钱”属于网络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其具体指的就是将非法收益通过各种网络平台进行清洗,让其变得合理、合法的一个过程。其给洗钱活动提供了较大的便利。网络洗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很少见到类似的犯罪案例,可见其犯罪的基数相对较大。这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了网络洗钱问题的严重性。目前,“网络洗钱”的主要手段包括网上与手机银行洗钱、电子货币洗钱、网络赌博洗钱以及网络保险和网络交易洗钱等。其中网络赌博洗钱最为常见,涉及面相对较广,潜在的危害性较大,给洗钱犯罪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更可能导致资金大量外流,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