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广来
(大连大学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00)
2018年6月12日,中国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开园,包含各种路况与功能区,测试道路里程达12公里,全范围5G覆盖,至今已经运行一年零七个月;可以说,自动驾驶不仅仅是一种构想,而是已经走向我们的生活;2018KPL总决赛,由腾讯AI Lab与王者荣耀共同探索的前沿研究项目——策略协作型AI“绝悟”首次露面就战胜了前职业KPL选手组成的“半职业”人类战队并夺得冠军,引起广泛关注,表明人工智能开始由专用型向通用型发展[1]。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迅猛,潜在规模与效益非常巨大,对于我国而言是非常重大的机遇。如能抓住并引领这一潮流,中华民族的复兴伟业将可能加速实现。然而我们应当认识到,每一个新兴产业的诞生与发展,均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法律问题,如果不能够未雨绸缪,提前规划,将对新产业的发展构成阻碍。限于篇幅,本文仅从刑法角度,针对当前发展迅猛、对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有较大影响的三个技术领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自动驾驶技术是实用前景最为广阔、同时对公共安全影响最大的人工智能技术之一。随着5G通信的广泛覆盖,依赖大量高灵敏度传感器与高速信号传输的自动驾驶技术,必将加快其走向实用化的脚步。当自动驾驶汽车大量走上道路,一旦因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原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否追究有关主体的刑事责任?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应当重点予以考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