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会敏
(庐江县庐城镇财政所,安徽 合肥 231500)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农村群众承担监督管理职责的核心内容,是获得农村群众信任,得到农村群众支持的一项惠民政策。从村集体角度来看,虽然有意兴办此项业务,但是没有能力承担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职责,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门发布了有关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条例,要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报账管理制度。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放力度的升高,给其账务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如果账务处理不规范,必将会引发各种问题,损害农村集体利益,所以相关部门应给予此项工作高度重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是指中央及地方等财政部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采用的是报账管理制度,原则上实施乡镇报账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施县级报账机制。该项目只有在农村群众统筹资金、村集体投资、社会群众捐款资金到账,具备项目开工条件以后,由村级申请,由县级财政部门及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工程情况下发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以后办理清算,尽可能做到多退少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施范畴包含内容有:农村道路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维护;农村文化场所建设及基础设施采购;农村医疗卫生设施采购等。
中央财政部门在开展年初预算工作时,规划出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并结合中央部门财政情况适当调整补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