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思想影响极为深远,它奠定我国作为伦理型社会的思想体系与文化基础,也是个体修身养德的重要借鉴。而“道德为理性之事,存在于个人之自觉自律”[1](P126),道德自觉是“人的自我约束与自我超越、心灵自律与德行操持、理想悬设与道德预期的追寻”[2]。儒家思想也被称之为“为己之学”,旨在引导人自尽其心而涵厚其德,内蕴丰厚的道德自觉思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儒家思想和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其他学说都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的,都是顺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要求而不断发展更新的,因而具有长久的生命力。”[3]先秦儒家的道德自觉思想对现代社会依然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与价值,本文拟就其意蕴及现代价值展开论述。
先秦儒家思想的道德自觉意蕴集中于人性论、人伦纲常及理想人格这几方面,主要论述了道德自觉的人性基础、关系场域和理想目标等内容。
先秦儒家道德自觉思想的起点为人性论。孔子认为“性相近也”[4](P205),人性无善恶之分,却提出“为仁由己”[4](P130),指出人有向往道德自觉的倾向与生成道德自觉的能力。孟子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5](P221),据此提出“四心”“四端”说,强调“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5](P225)。孟子从人性善出发,认为道德自觉源自人性善端,后天的化育只是对它的保护与引出,顺应人性的舒展则可萌生道德自觉。荀子则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6](P285),“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6](P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