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益龙,孟根达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经由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三农”发展战略的推进,乡村社会无论在结构功能还是在面貌形态上都已发生了巨变,乡村治理在此过程中也相应地发生并正在经历着转型。乡村治理转型在这里并非指从一个理想类型向另一种类型的转变,而是指乡村治理在其核心要素或内涵方面所出现的重要变革以及变迁的动态过程。进入新时代乡村社会的一个重大变迁就是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对于乡村治理来说,既要聚焦于“三农”问题,把“三农”工作作为重点,又要在此基础上有所拓展延伸,在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下推进。
本文旨在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辩证分析视角,基于当下中国乡村社会变迁与发展的一般性经验事实,析解乡村治理发生了哪些重要转型,治理转型是通过怎样的机制实现的,以及未来乡村治理将向何处去。
乡村治理属于基层社会的治理,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关于“治理”问题,目前学界探讨和研究的较多,但关于治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依然存有较大的开放与讨论空间。对治理的界定和理解,不同学科知识背景的学者会有所不同。例如,政治学者认为,“社会治理是指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