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军

常言道,老虎不发威,猴子称大王。折射于党员干部身上,应该说在涉及是非、对错、善恶、荣辱等原则与立场方面,坚持原则适时发一通“脾气”,表明自己鲜明的主张、明确的态度,不仅无伤大雅、无可厚非,有时反而彰显出党员干部应有的党性与事业性。否则一事当前总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情愿当“老好人”,只能导致单位或组织稀稀拉拉、松松垮垮,毫无向心力、凝聚力与战斗力。
然而另一方面,凡事过犹不及,若党员干部将这种“脾气”不加节制地运用,乃至无所不用其极,脾气就不再是脾气,而是不折不扣的“戾气”。
戾气者,邪恶之气也。应该看到,党员干部一旦戾气上身、戾气缠身,其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可小觑:一方面,尽管借由戾气能够体现出自己说一不二、雷厉风行之“领导权威”,却容易适得其反,从此让群众渐行渐远,最终导致说话没人听、办事无人跟。另一方面,党员干部之所以敢于释放戾气,是因为其“自信满满”,自认为代表党和政府;但事实上非但代表不了党和政府,还会折损党和政府的形象,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除此之外,假如某党员干部戾气得逞,必定此后越发肆无忌惮不说,还会进一步产生“破窗效应”,让其他党员干部也步其后尘,令整个政治生态日趋恶化。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告诫,人民是历史的主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尊重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甘当人民公仆、人民的勤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