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芳
(山西大同大学文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山西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分为晋北、晋中、晋南、晋西、晋东南五大区,各地区民俗活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迥然有别。晋北地处边塞,是多民族杂交聚居之地。晋北民间社火由来已久,有据可证从古老的赛戏文化中蜕变而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是极具民间地方特色及其风俗的艺术形式。现今,曾经繁荣于地方乡野的晋北民间社火在很多地区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成为民众最瑰丽的记忆。对其变迁原因的探究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若要追根溯源,和全国的大多数民间社火一样,晋北民间社火也是祭祀土地神和火神仪式的遗俗。社火首先与祭社有所关联。社指土地神,《说文》“社,地主也。从示土”。[1]古代社会以农业为主,土地于国于民都是头等大事。所以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对土地神即“社”都有相当隆重的祭祀仪式及典礼。但由于目的不同,官方与民间的祭祀活动截然不同,国家祭社变得越来越庄严肃穆,而民间祭社活动中祭祀因素越来越少,娱乐成分却越来越大,现代流行的民间社火就是民间祭祀的发展和演变。
社火中的“火”反映的是对火神的崇拜。对人类而言,火与工具恐怕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火可以将人类食物从生致熟,且日趋多样化,更有利于人类从大自然中掘取自身所需要的营养。随着人类的发展,火与人类关系更加密切,对火认识增加但并不成熟,产生崇拜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祭祀火神的活动便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