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生态治理路径探析①

2021-12-02 06:33吕馨怡
热带农业工程 2021年6期
关键词:主体生态农村

吕馨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 201620)

工业化和城镇化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却付出了较为沉重的代价,尤其是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由于城乡发展政策存在“重城轻农”现象,我国农村地区生态治理较为落后,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农村生态治理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三农”问题是有效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乡村走绿色发展之路。安全、高质、宜居、绿色的农村生态治理关乎着农村生态、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协调发展。随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发布,不以生态资源和环境破坏为代价的乡村建设积极推进,但不少农村地区仍存在片面化发展的现象。

1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生态治理的必要性

1.1 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农村生态治理是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施行生态治理能够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相较于城市经济发展更为依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农村生态得到绿色治理,农作物收获数量和质量将会提升,农民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会随之上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反之亦然。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两者需协调发展,避免出现因过度重视农村经济发展而破坏农村生态治理的现象。

1.2 促进农村科学技术发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施行生态治理能够有效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技术是农村生态治理手段的重要支撑。实施农村生态治理,必然会带动农村科技发展,进而减少环境污染。随着我国农村生态治理的实施,我国农村科学技术发展初见成效,逐渐层次化、体系化和精准化,科技创新和成果有效转化率提高。因此,农村生态治理能够促进农村科学技术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3 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

农村生态治理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之一,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施行生态治理能够有效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农村生态治理不仅能促进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同时也能够在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有积极作用,从过去粗放型发展转变为集约型发展,从单程型发展转变为循环型发展,使农村发展模式有所转变,促进人口、经济和生态协调发展,最终有利于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

2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生态治理困境

2.1 农村生态治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关于农村生态治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少,关于生态治理的立法存在“重城轻农”的现象,相关制度多以城市为主,使农村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制度的建设边缘化,缺少专门针对农村生态治理建设的法律制度。此外,现有生态治理的相关法律制度更注重事后处理和补偿环节,缺少事前和事中环节的相关制度。生态损害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紧急处理都将对生态治理起重要的影响作用,相关法律制度偏重生态治理事后环节,将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利用和生态治理发展。

2.2 农村生态治理资源配置不足

农村生态治理资源配置不足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和人才方面。在资金方面,政府对于农村生态治理建设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政府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投入的资金较多,但是在农村地区生态污染治理高新技术和设施方面的投入较少,不利于农村地区生态治理的长效化和可持续发展。此外,由于企业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当地企业对于生态治理投入资金的积极性低。在生态治理人才方面,农村地区村民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生态治理的人才及培养机制,造成了农村地区生态治理能力较低。

2.3 农村生态治理主体单一

当前我国农村生态治理存在主体单一化的问题。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我国对于农村生态也要求从管理向治理进行转变,但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态治理还存在政府部门包办所有生态治理事项的现象。部分农村地区的政府未向服务型政府方向转变,且当地企业及村民未能履行农村生态治理中的协助角色,导致农村地区政府颁布的部分政策制度不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不适应农村生态治理的实际需求,形成农村生态治理恶性循环,参与主体单一,生态治理效能难以提高。

2.4 农村生态治理意识缺乏

农村生态治理过程中人的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实践,但我国当前农村生态治理中仍存在治理主体生态意识淡漠的问题。首先,村干部生态治理的意识不足。村干部作为农村治理的领头人,他们对于农村生态治理的认识直接影响着农村生态治理的成效。但当前我国多数村干部仍然未认识到生态治理的重要性,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此外,农民作为农村数量最大、最主要的群体,对于农村生态治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但部分农民缺少生态保护的自觉性,错误、不良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农民生态治理认识的落后进一步加大了农村生态治理的难度。

3 优化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生态治理的对策

3.1 加强农村生态治理政策支持

加强农村生态治理政策方面的支持是农村生态治理得以长效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形成农村生态治理体系。首先,要完善地方生态治理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的主要作用是规划引领,各个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顶层设计中具体的实施细则,保障农村各部门能够协同实施生态治理,保障政策制度的科学性。此外,要加强农村生态治理监督制度的建设。可通过激励制度与监督制度相结合的方式,使用绩效奖励的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让生态治理的压力与动力相互促进,有效促进农村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

3.2 优化农村生态绿色治理资源配置

首先,要加大对农村生态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农村生态治理需要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予以支持,便于当地政府加强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应用推广。同时,要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切实用在农村生态治理上。其次,加强农村生态治理人力资源开发。可通过学校教育培训、邀请第三方专业性组织培训、农村社区组建学习组织等形式,开发挖掘农村生态治理人才。最后,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转型。可以依托当地的优势资源,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产业、绿色产业、旅游业等,使农村各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资源配置优化。

3.3 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生态治理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我国农村生态治理应从单一主体逐渐向多元主体转变,政府、社区、企业、第三方专业性组织、村民作为主体协同参与。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生态治理能够提高治理政策形成的科学性。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企业及村民等多元主体较多生活在农村中,他们更为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的帮助政策制定者了解农村生态治理的真实需求,进而提高我国农村生态治理的有效性。同时,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性组织对农村社区工作人员、企业和村民进行专业性的生态治理培训,提高多元主体生态治理的水平。此外,农村的生态环境不仅仅是多元主体生活的场所,同时也是他们生产活动的场所,农村生态治理的关乎着各个主体的利益。要保障多元主体的生态治理参与权,使多元主体权责一致的参与到农村生态治理中。

3.4 促进农村生态治理文化建设

促进农村生态治理文化建设可从加大宣传和教育创新两方面进行。首先,加大农村生态治理方面的宣传。应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开展农村生态治理方面的宣传工作,并及时针对多元主体开展农村生态治理进行答疑活动。其次,加强农村生态治理教育方面的创新。完善农村生态治理教育的内容,提供农村生态治理理论教育的基础上,增加与农村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的生态治理知识。第三,增强农村生态治理的实践教育。运用农村生态破坏和农村生态治理的典型案例,为各个主体提供直观的农村生态治理讲解,举行生态治理实践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治理文化,以文化反作用于生态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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