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OT分析框架下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探析
——以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为例

2021-12-02 19:33杨丽娟
贵州畜牧兽医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技科研院所社会化

杨丽娟

(1. 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贵州 贵阳 550005; 2.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北京 100083)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到农业科技服务(以下简称“农技服务”)中,己成为农业生产实践的社会化事业,农技服务体系呈现出社会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各级农业科研院所是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研发推广的重要主体。农业科研院所的重要职责是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其农业科技成果需要在实践中推广应用,也就是通过农技服务转化为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农技服务社会方面,各级农业科研院所在服务区域、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侧重点均有所不同。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是各省农业科研的“领头羊”,一方面要围绕地方农业产业所需承担本省范围内的农业科学研究,另一方面要面向地方产业发展所需开展农业科技示范推广与服务指导。近年来,我国有学者就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进行了相关研究,认为我国农技服务已经由过去的政府行政管理为主的“单核心模式”向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并存的“双核心模式转变”[1]。针对这一转变,王济民等[2]归纳了农技服务主要有以下模式:即推广机构主导型、政府科技项目带动型、市场引导型、第三方带动型。詹丽青等[3]认为我国主要存在政府主导、农林院校等为主体的农技服务模式。为此,部分学者提出改革传统农技服务体系,指出构建新型农技服务体系的关键在于“去部门化”[4];建立政府农技服务部门、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高校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现代化农技服务体系[5~9]。从众多研究可以看出,这些研究集中在对传统农技服务体系、高校以及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开展农技服务方面的研究,而关于农业科研院所参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研究较少。

由美国管理学教授Setnier提出的SWOT分析法,是英文单词Strengths(自身的优势)、Weaknesses(自身的劣势)、Opportunities(面临的机会)、Threats(面临的威胁)的首字母缩写。SW主要是分析企业内部因素,OT主要分析企业外部因素。SWOT分析是西方国家广为应用的战略选择方法之一,最先是用于企业的商业战略选择,将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加以综合与概括,分析企业的优劣势、面临的机会和威胁,从而选择合适的商业战略[10]。SWOT分析方法自引入我国以来,最初应用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领域,后广泛扩大到银行、高校等各行各业的管理应用中[11,12]。鉴于此,本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以下简称“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为例,应用SWOT理论分析框架探讨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在农技服务方面所具备的优劣势,探讨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在进行农技服务时面临的机遇与困境,供参考。

1 所情介绍

1.1 科研情况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成立于1941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贵州省唯一的省级畜牧兽医科研机构。主要开展畜禽种质、动物营养与饲料加工、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等学科的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示范推广,以开展畜牧兽医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促进贵州畜牧业发展为宗旨。主要承担畜牧业相关研究工作,提高畜牧业生产能力和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承担畜禽品种资源开发利用、地方良种选育、杂交优势利用、新品种培育、动物营养、饲料牧草、兽用中草药、新型生物制剂和畜禽疫病防治等研究工作;开展饲料检测分析、生态草场建设、放牧饲养技术、畜禽疫病诊断防治等技术研究和服务。“十三五”期间,先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获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农牧渔业丰收奖、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等奖项10个;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9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制定省地方标准24个;审定品种2个;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其中SCI收录5篇;出版专著3部。

1.2 科技服务自建所以来,在畜禽养殖与疫病防治、饲料营养等方面以科研合作、科技培训等形式开展系列科技服务。(1)坚持将科技服务工作与科研工作相结合,形成了所党政齐抓共管,以科技副职、科技特派员为主要工作力量的工作局面,通过项目带动、科技宣传与培训等方式,深入贵州省相关县(区)开展科技服务工作。(2)配强帮扶力量,提升帮扶能力。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院党委行政的相关要求,先后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的科研人员分别到六盘水、黔南等7个市(州)乡镇担任科技副职、驻村干部等职务,开展了“万名农业专家服务‘三农’行动”、脱贫攻坚等相关科技服务工作。(3)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我所驻村干部、科技副职的优势,切实加强与科技服务所在乡镇的沟通与协助,形成帮扶合力。(4)落实技术帮扶措施,确保工作成效。针对受援地产业发展的需求,根据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选派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科研人员通过走访调研、现场观摩,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关键问题,制定技术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2 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服务的“SWOT”分析

2.1 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服务的优势与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功能相对应,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具有人才、项目、仪器设备、服务载体等方面的优势,具备开展农技服务活动的有利条件。(1)人才是农业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服务的基础。人才是任何工作得以开展的第一要务,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拥有不同专业、学历、职称的技术人才,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先决条件。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的不同专业、职称和学历的科研人员构成了1个专业技术强的科技服务体系,可以在农技服务社会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为有效开展农技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2)科研成果是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资源优势。省级农业科研单位的1项基本职能是围绕本省范围内的产业需要开展科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直接产出是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等成果。通过农技服务可以直接将科研成果应用到生产实践中,改善农业生产实践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牧民增收等。经过多年的积累,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针对制约贵州省畜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并研发出1批可供生产应用的良种繁育、畜禽育肥、疫病防治、优质饲料生产等配套技术。这些技术大大提高了贵州省畜牧业生产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及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推进贵州省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户收入等作出了积极贡献。(3)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的基地与实验室优势能更好地促进农技服务的开展。实验示范基地具备以下几种功能:一是作为熟化、展示农业科研单位科研成果的平台,是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服务的载体;二是基层农技人员、农牧民学习了解新技术、新成果的课堂,也是向周边辐射扩散农业科技的源泉[13,14]。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的科研示范基地内建有能繁母猪、肉牛、种羊等畜禽养殖示范场。一方面结合地方猪育种资源基础群培育等科研项目的开展,向社会大众展示了本所的科研成果;另一方面还可接纳来自贵州各地的基层农牧民、农技推广人员等参加培训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和种植、养殖水平。与此同时,研究所内有贵州省畜禽理化产品检测分析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齐全,检测项目涵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养殖污水、有机肥、畜产品4大类,可以对畜禽饲料及饲料原料和畜禽产品的常规营养成分、微量元素等进行检测与评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验室仪器设备作为农技服务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可以为农业生产和服务提供保障作用,促进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更好地开展农技服务工作。

2.2 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困境分析目前,省级农业科研机构存在的实际困境已成为开展社会服务的障碍,使得农业科研机构脱离社会服务活动之外。(1)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职能不能很好地兼顾。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身兼科研与服务职能,一方面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另一方面要从事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与服务工作。而科研工作的开展与农技服务工作往往交错在一起,无法独立开展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那种纯科研或者纯服务的状况是无法实现的。这也就是说,科研人员要完成大量的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实验)、验收结题等工作,同时又要开展好农技服务工作。这种双重职能融合的情况易导致“重科研、轻服务”,难以打造较为稳定而持续的农技服务队伍。(2)年轻科技人员科技服务经验不足。近年来,通过人才引进、招考等方式,大量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到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工作。仅在“十三五”期间,该研究所就引进了博士、硕士等各类人才30余名,大多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贵州大学等高校,专业涵盖了动物遗传与育种、分子生物学等前沿学科。从总体情况看,这部分科研人员大多擅长实验室研究,对理论知识掌握娴熟,但普遍存在科技服务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表现在不擅长与当地农民沟通、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不高等方面。年轻科研人员社会化服务经验不足成为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一大困境。(3)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在农业科研院所中,科技成果一般是指已经通过验收、鉴定或结题的课题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诸如新技术、新产品或者新品种等。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1个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从各级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来看,大部分经费投入了研究工作中,只有较少的经费投入到中试和产业化工作中;另一个方面,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农业科研人员往往采取无偿的方式向农户或者农商企业推广科技成果,而当这些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在产业化应用中有了相应的收益,农业科研人员只能享用少量收益甚至无法获得相应收益。这种科技成果转化经费少和科技成果为他人做“嫁衣”的处境导致了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也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举步维艰。

2.3 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服务面临的机遇分析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诸多政策以改善农业社会化服务问题,从财政倾斜、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等入手,建立多种服务主体参与、多功能性的农技服务体系,给农业科研单位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确立了相应的政策基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农业农村部2015年颁布的《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中指出“采取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高校承担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建立农业科技园和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多种措施,引导其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力量。积极推行推广型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这些措施包括了承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建立农业科技园和农业示范基地等。在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政策驱动下,各省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工作。贵州省于2015年决定在贵州科学院、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开展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试点,出台了《支持贵州科学院、贵州省农业科学院深化科研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八条措施(试行)》(简称“科八条”)。此措施的出台,旨在鼓励和推动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和贵州科学院的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包括园区、企业、产业或基层农村。这些政策措施为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工作带来一系列的机遇。就以贵州省“科八条”来说,这些机遇包括:一是“可以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权利。”解决了科研人员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后顾之忧;二是根据相关政策解读,“八条措施的核心内容是鼓励‘两院’科技人员面向园区、产业和企业,从事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通过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效益分成、持股分红等形式获取收益。”“在一系列的相关规定中,‘兼任所、室负责人的科技人员作为转化成果领衔人或主要完成人的,可参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是一次突破。科研院所兼任所、室负责人的科技人员与一般意义上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同,不能完全依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来管理。兼任所长、室主任的科研人员参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是以成果领衔人或主要完成人,按成果转化中的贡献获取收益,而不是利用担任所长、室主任的行政影响力获得收益。”[15]极大地激励了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4 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服务面临的挑战分析从当前我国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现状来看,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的农技服务要接受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的挑战。(1)政府创办的农技服务体系。我国已经形成自上而下的较为完善的农技服务体系,这一体系的组织架构为“国家—省—市—县—乡(镇)”农技服务部门,是我国农技服务的主要力量。这一服务体系具备机构齐全、功能定位明确、易于开展工作等特点,但在服务机制上容易出现“行政式”服务,在服务理念上受“上级部门意图”左右。(2)科研教学为主的涉农高校。与农业科研院所类似,高校也具备相应的科技成果、人才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承担培养人才、科研和服务社会的职能。在服务社会方面,其采取的形式也是以基地或者园区带动,服务主体是专家或学生。基于人才培养的功能,涉农高校在开展社会化服务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其精力和时间需向培养学生方面倾斜。(3)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技服务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的农技服务组织存在形式是各种涉农企业、商店等,这类服务组织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其目的是在满足农户需求的基础上实现盈利。这类组织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所需的包括肥料、农(兽)药、用具等在内的各种产品,农技服务是产品的衍生物,农户需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农技组织具有服务自主化、服务资源丰富等特点。(4)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技服务组织。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的发展,各种农业(农民)合作社逐渐兴起。这类新型的农技服务组织由农民自发组织形成,拥有不同背景的成员,但不同成员的共同点是经营同一内容,因此是农业科学技术需求和供给的结合体[16]。一方面,合作社从成立到发展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科技需求,包括技术、产品等;从合作社内部看,不同的成员具备不同的需求。另一方面,在合作社运行的过程中,已经掌握相应技术的成员可以作为农技服务的供给者;从整个组织看,当合作社成长到一定的阶段,已经具备辐射带动功能的前提下,可以承担农技服务的职能。

3 小结

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中,省级农业科研院所扮演的角色可以有两种:一是作为服务主体,直接参与农技服务活动中。在这种角色中具有较大的主动性,在人、财、物等方面可以自行分配,也可以自行确定服务内容和形式等。二是与其他农技服务主体合作,提供相应的农技服务。这些服务主体包括各种政府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部门、高等院校、涉农企业、新型农业合作社等,多种服务主体协同参与,构建1个多元化的农技服务供给体系。无论是以那种角色出现在农技服务中,省级农业科研院所需立足自身的人才、科技成果和基地或实验室优势,抓住相关的政策机遇,制定相应的政策或采取一定的措施激活其服务功能。同时要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使其承担相应服务职能。此外,省级农业科研院所还需要强化服务社会的理念,服务对象多元化,面向种植或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创新服务载体,并与其他农技服务组织建立服务联盟,促使省级农业科研院所的科研与服务职能相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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