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丙华 易小燕 张宗芳
一直以来,工商企业流转土地能否带动农业产业发展、能否促进农民增收等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近日,笔者对山东省鲁望集团整村流转土地后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该企业建立了“211家庭农场”模式,即“2个人、1000亩地、10000头猪”,通过“地上种粮—粮变饲料—饲料养殖—养殖产粪—粪肥还田—土壤改良—品质原粮”的循环种养,串起了一条资源变废为宝、向高质量发展要效益的“黄金链”,实现了村集体、村民、企业三方共赢,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
山东鲁望集团平原项目位于德州市平原县桃源街道,该街道辖11个社区,63个村,人口3.2万,耕地8万亩,先后获得“全市跨越发展十强乡镇(街道)”“全市粮食生产先进乡镇”等荣誉称号。鲁望集团在桃源街道共流转土地2万亩,涉及22个自然村、2000户农户。其中16个村整村土地流转,流转年限为30年,合同中约定连片耕地每亩1000元(该收益归承包户所得),盘活沟渠、道路每亩700元(该收益归村集体所得)。同时,公司约定前5年处于发展阶段,按照每亩1000元进行保底分红,5年后,除保底分红外,按照公司盈余的5%进行二次分红。
该企业通过“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方式开展土地流转。具体做法由党支部创办合作社,然后由村党支部、村集体向农户进行宣传并签署流转意向书,之后公司采用股份制方式从合作社流转土地。
土地流转后,公司通过招聘方式聘用农场主,对流转后的土地进行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