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汉真,罗晨阳
(平顶山学院 河南 平顶山 467000)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问题,2006 年提出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2015 年国办发〔2015〕80 号文件明确提出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与其他物品不同,粮食的生产周期比较长,极度依赖耕地资源[1],目前耕地“非粮化”问题仍然很严重[2]。研究耕地“非粮化”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有效解决问题。
在经济学中,结合物品经济属性,从排他性和竞争性角度进行划分,公共物品既具有非排他性又具有非竞争性。粮食是典型的私人物品,但仅关注物品本身的经济和技术特性,不体现社会伦理的公共物品定义是不全面的。
如果政府承担保护粮食安全的责任,仅依靠市场来保证粮食,会造成粮食供应量不足,不能体现社会的基本伦理。因此,粮食和基本医疗类似,属于一种准公共物品[3]。
不同类型耕地的种植主体有各自的成本收益考虑,会影响其种粮行为选择。为此,根据耕地种植主体的生产规模和对耕地的产权控制情况进行分类,结果如下。
(1)拥有耕地面积总量占全部耕地总面积比重较大的普通农户[4]。这些农户的规模较小,依靠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身份获得土地承包权,国家取消土地税后,土地承包的租金几乎为零。普通农户分为以土地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主业农户和以其他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兼业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