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冰 张可佳


斗鹌鹑与斗鸡、斗蟋蟀一样,是民间的博彩游戏之一。史书中最早记载“斗鹌鹑之戏”出现在唐代。自唐代之后有关斗鹌鹑的记载逐渐多了起来。从资料上看,参与斗鹌鹑的对象上自皇帝、下至百姓,赌斗鹌鹑的活动也有特殊的器物、场合等要求。到了清代,或是因为赌斗风气愈来愈严重,官方对此活动多加禁止。
明清以前的斗鹌鹑
鹌鹑,最早见于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国风》:“鹊之畺畺,鹑之奔奔”,“鹑”即为“鹌鹑”,“奔奔”则是形容它奔跑的形态。当时的人们似乎更看重的是鹌鹑的自然属性,仅认识到其“驯养之久,见食相搏斗”,尚未将其视为一种“玩物”。这种观念或到唐代已经改观,康熙乙未年(1715年),金文锦撰有《鹌鹑论》一卷,书中就说:斗鹌鹑之戏不知道源自什么时候,只有《唐外史》记载西凉(今甘肃)的厩令将鹌鹑呈送给唐玄宗,此鹌鹑能跟随金鼓的节奏争斗,所以在皇宫中流传下来。自唐代以后,斗鹌鹑这种娱乐形式一直延续,宋朝人梅尧臣的《斗鹌鹑孙曼叔邀作》一诗中,将两鹌鹑为争粟而相互搏斗的场景描述得淋漓尽致:“脱命秋隼下,鸣斗自为勇。争雄在数粒,一败势莫拥。惭将缩袖间,怀负默而拱。胜且勿苦欣,犹惊辱与宠。”除此之外,民间也能看到斗鹌鹑活动,《西湖老人繁胜录》中记载钱塘门外的娱乐活动中就有斗鹌鹑,“钱塘门外羊坊桥瓦、王家桥、行春桥瓦、赤山瓦、龙山瓦。余外尚有独构栏瓦市……宽阔处踢球、放胡哮、斗鹌鹑”。目前尚无资料明确证实明清之前的斗鹌鹑活动是否带有赌博性质,但是明清时期的斗鹌鹑活动则兼玩赏与赌博的性质是不容置疑的。